指六种劳伤虚损的病证。“血极”则发堕善忘;“筋极”则拘挛转筋;“肉极”则肌削萎黄;“气极”则短气喘急;“骨极“则齿浮足痿;“精极”则目暗耳聋。
指六种劳伤虚损的病证。“血极”则发堕善忘;“筋极”则拘挛转筋;“肉极”则肌削萎黄;“气极”则短气喘急;“骨极“则齿浮足痿;“精极”则目暗耳聋。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杂病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