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药所 宋代官方设立的专门经营药品的机构名称此机构始设于北宋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王安石变法,药物也列入国家专卖,此,神宗下令罢原有的熟药库、合药所等,成立了合卖药所,又名熟药所,负责制造和出售成药,归太医局领导。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制药和卖药业务已经划分,全国各地卖药所也逐渐增。政和四年(公元1114年)卖药所改名为“医药惠民局”。参见太平惠民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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