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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惠民局   宋代官方设立的专门经营药品的机构名称太平惠民局之名称是渐次改易而成的。北宋神宗时王安石变法将药物也列入国家专卖。适应形势成立了合卖药所,又名熟药所,负责制造和出售成药。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时,熟药所中制药和卖药业务已明确划分。政和四年(公元1114年),卖药所改名医药惠民局。南渡后,绍兴十八年(公元1148年)又将朝贡熟药所依在京制度改作太平惠民局。绍兴二十一年(公元1151年)各州军熟药所都改称太平惠民局。太平惠民局不仅卖药而且治病,每遇疫病流行时施散药物。后于元、明两代均采用推行。称惠民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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