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诸症 出《医宗金鉴·女科心法要诀》卷四十六指妊娠后出现的各疾病的总称。有恶阻、胞阻、子肿、子满、子烦、子悬、子痫、子嗽、转胞、子淋、激经、胎漏、胎动不安、小产堕胎、子死腹中、胎萎不长、子瘖、脏躁等证。其他如兼患伤寒、伤食、疟、痢、霍乱、泄泻、中恶、中暑、妊娠疹等。虽均妊娠诸病,应随症治疗,但须注意保护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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