脏腑惊证 病证名指以脏腑命名的小儿惊风证。《小儿病源方论》:“肝惊,眼赤粪青;胆惊,面青下白;心惊,面脸红赤;小肠惊,夜啼至晓;脾惊,五心热干呕;胃惊,腹胀不食;肺惊,气喘吃水;肠惊,喉中痰作声;肾惊,梦中咬牙;三焦(惊),睡中惊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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